陕西关中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0%将淘汰
网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时间:2018-03-09 13:53 浏览次数::563次
从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将聚焦一个目标,即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向好,在空气质量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3%,达到51微克/立方米;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79天。
2017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和PM2.5下降比例超额完成省政府目标
2017年,陕西省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按照“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和“刚性治标,系统治本”要求,不断加密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强化协调指导和督察执法,加大政策激励和信息公开,有力有效地推动了“1 9”方案、秋冬季攻坚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组月度点评会确定事项的落实和既定任务的完成,特别是燃煤削减、扬尘管控、“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燃煤锅炉拆改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公认的效果。2017年全省13个市区优良天数平均238.5天,同比增加8.3天;PM10平均浓度1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其中,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198.3天,同比增加7.5天;PM10平均浓度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8%;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平均优良天数和PM2.5平均浓度下降比例均分别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增加5天和下降3%的目标任务。
为了持续不断改善环境质量,2017年,陕西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全年共检查企业约4.5万家,立案查处6139家,罚款金额1.67亿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1237个,挂牌督办48家,约谈各级政府179家。执行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2227件,同比增长100%,案件总数排名全国第6,其中,按日连续处罚、实施查封扣押、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同比分别增加204%、130%和57%,全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18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3%,达到51微克/立方米
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表示,过去一年,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加,但横向比较,陕西省的防治力度和改善成效与京津冀地区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异常艰巨。2018年国家开展的新一轮大气治理行动计划,将重点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关中地区将面临与京津冀一样的整治力度,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以及“散乱污”企业将面临更大力度调整。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为此,陕西省将聚焦一个目标,即实现三秦大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更快向好。具体来说,空气质量方面,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3%,达到51微克/立方米;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79天。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考核的50个水质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6%。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保持为优良;渭河干流水质保持Ⅳ类,延河、无定河水质同比改善;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解决一批影响耕地土壤安全的涉重金属企业突出污染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1%、9.9%;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6.97%、7.4 %。
关中地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0%以上将淘汰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陕西省将进一步加大以关中城市群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协调各方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方位推动铁腕治霾工作。严格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生活源、分散源、移动源等污染治理和监管。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以及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工程,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完成关中地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总台数60%以上的淘汰任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臭氧防治工作,夯实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开展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和石化、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高架源环境监管,实现实时在线联网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不断完善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定期组织开展会商和点评工作,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进程。着力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指导重点区域城市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严格考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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