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网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时间:2017-01-09 15:01 浏览次数::152次
查阅了锅炉房建设防火的相关规定与锅炉房设计相关要求,锅炉房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具体规定整理如下(转载请注明出自北京中力创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锅炉房与建筑物安全距离是:一类高层15米,多层13米,裙房10米。锅炉房一般为丁类厂房。相关术语:“裙房”指的是与高层相连的裙房的高度一般不超过24m,“多层”泛指2—9层的住宅及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为多层;“一类高层”指的是9-16层(高度到50米)。
2、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满足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锅筒、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当不需要操作和通行时,其净空高度可为0.7m。
3、对于锅炉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检修和布置辅助设施的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蒸汽锅炉1~4t/h、热水锅炉0.7~2.8MW、不宜小于3.0m;蒸汽锅炉6~20t/h、热水锅炉4.2~14MW、不宜小于4.0m;蒸汽锅炉35~65t/h、热水锅炉29~58MW、不宜小于5.0m。当需在炉前更换锅管时,炉前净距应能满足操作要求。对6~65t/h的蒸汽锅炉,4.2~58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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