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电锅炉代替燃煤(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
网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时间:2017-01-16 15:32 浏览次数::189次
近日,江苏省经信委、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于2016年至2018年实施电锅炉代替燃煤(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电能替代,助力大气污染治理。
《通知》明确,将按照“坚持政策引导、坚持市场运作、坚持技术创新、坚持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大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的推进力度,重点推进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油)锅炉的整合、替代及淘汰。
《通知》要求加大用电扶持力度,对电锅炉代替燃煤(油)锅炉改造项目按照蒸发量予以电量奖励。大工业锅炉每吨奖励谷段电量31万千瓦时,一般工商业蓄能式电锅炉每蒸吨奖励谷段电量27万千瓦时,直热式电锅炉每蒸吨奖励谷段电量12万千瓦时。鼓励用户使用低谷电量,促进削峰填谷,对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的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按其电锅炉低谷使用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078千瓦时;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按其电锅炉使用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067千瓦时。奖励电量限于电锅炉低谷时段使用,并且单独计量。实施电锅炉替代的用户,优先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其锅炉使用的低谷电量可作为直接交易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