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延吉市公安消防大队电锅炉采购
网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时间:2017-01-16 14:49 浏览次数::154次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公安消防大队电锅炉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 YJZC2016-10102
2. 采购项目:延吉市消防大队电锅炉采购
3. 采购内容:(该预算包含一切费用,其它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市消防大队常压电锅炉 1台 预算:65万元人民币。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5.2 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局备案的合同证明其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5.3 投标人必须提供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5.4 企业所持有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5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5.6 企业品牌产品认证书。
5.7 供应商在延吉地区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
5.8 供应商具有三级以上锅炉安装资质,且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9 有专利技术的供应商优先。
5.10 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
6.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付工程总价的20%,工程完工后付总价的75%,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总价的5%。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翊天
联系电话:15662279795
地址:参花街3728号
7.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天池路延吉市财政局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2联系人:张春英
7.3联系电话:0433-2266031
8. 保证金交纳:10000元人民币
开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帐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招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汇到采购中心指定帐户并到市财政局502室换取收据,请带好收据到开标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3:00点前
9. 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10.招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11.招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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