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低氮冷凝燃气锅炉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招标
网址:www.chinazhongchuang.cn 更新时间:2019-08-27 14:53 浏览次数::158次
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低氮冷凝燃气锅炉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低氮冷凝燃气锅炉采购与相关服务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新华区发展改革局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BOAOZB19511601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40天,且不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拆除原有锅炉; (2)新建低氮冷凝燃气锅炉,满足35万㎡小区居民冬季供暖要求,达到石家庄市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要求; (3)完成项目涉及燃气施工、低氮环保验收、智能群控功能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相应经营范围;(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级别3级(含)以上资质;(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达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华区加快推进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新政字(2019)5号)规定的要求;(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6至2019-08-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价 500 元。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套,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b.授权委托书 (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9-16 09:0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恒
电 话:15101064624
邮 箱:zqpdf5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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